2.4.1设计:工程所涉及的所有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完成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制作,配合审图机构完成施工图审查,与招标人共同完成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完成施工图设计阶段专项技术方案审查及施工图预算编制,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等后续跟踪服务等。2.4.2施工:根据施工图设计的内容和要求,承担本项目所负责范围内所有土建及安装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和提供其他相关服务,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及工程资料归档,至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1)设备采购及安装:完成本项目所需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移交等工作,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2)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协助发包人办理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办证、备案等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施工图的审核、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的工程缺陷修复、保修等。(3)施工范围以经发包人最终书面确认通知的范围为准。(4)提供竣工图。注:本项目采用总投资上限控制,最终结算建安工程费可在本次公布概算建安工程费的基础上上浮,上浮比例最高不超过 10%,项目整体总投资及最终建设规模仍须以政府相关部门审核、批准的文件、图纸及相关资料为准。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规划要求及实际需要,保留对招标范围、建设内容、设计标准进行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发包人优化调整、设计变更及现场管理等相关工作,不得因建设内容调整、工程量增减、建安费用上浮等事由提出费用索赔、变更或调整中标下浮率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