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汇大酒店有限公司拟选取水产品供应商,提供酒店餐饮水产品类餐料原材料。采购数量根据采购方实际下单为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深圳市国汇大酒店有限公司拟选取水产品供应商,提供酒店餐饮水产品类餐料原材料。采购数量根据采购方实际下单为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资格条件:(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证明文件扫描件(若投标人为分公司,需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授权盖章证明文件);(二)未被纳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基础信息查询结果为准)或者未被纳入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以信用中国系统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须提供查询截图;(三)投标人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倒算)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提供的服务或产品没有重大质量问题及安全事故(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四)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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