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场大屏幕购置及标语建设采购需求公示
我部拟组织操场大屏幕购置及标语建设,现将该项目需求公示如下,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如对该项目存有意见建议的,请于公示截止前提交加盖公章的相关材料。
一、项目名称:操场大屏幕购置及标语建设
二、采购需求
(一)项目预算:1,800,000元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殊资质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四)需求明细:
采购包一:
序号
标的名称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预算金额
备注
1
操场大屏幕购置及标语建设
1
项
1,800,000元
(五)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
(六)商务要求:
详见附件
三、其他需要说明内容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登录解锁关键信息]
固定电话:1
手机:***[登录解锁关键信息]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
监督人:李先生
固定电话:1
手机:***[登录解锁关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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