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或邮政储蓄银行一级分行或以上(含分行)营业机构(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2.投标人须具有深圳市坪山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资格,须提供中国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出具的关于认定坪山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资格的批复文件扫描件,原件备查。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无需提供证明资料)4.投标人须自行承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即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36个月),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誉良好,以及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由供应商在《承诺书》中作出声明)。5、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主要经营负责人、授权代理人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供应商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提供“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一、资格审查文件部分/《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招标
如发现本项目金额、联系方式有误,或原网页已失效,欢迎反馈。采纳后将奖励 VIP 解锁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