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的监理服务范围涵盖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服务内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监理合同,主要围绕“三控、两管、一协调”展开,并涵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具体如下:n1.质量控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验收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报验,实施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组织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参与竣工预验收。n2.进度控制: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跟踪实际进度,分析偏差原因,协调解决影响进度的问题,提出调整建议。n3.造价控制:审核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申请,处理工程变更、签证与费用索赔,控制投资在批准概算范围内。n4.信息管理:收集、整理施工日志、会议纪要、监理通知等资料,建立并维护监理档案,竣工后移交建设单位。n5.安全生产管理: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发现安全事故隐患,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时,签发暂停施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如深基坑、高支模等),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并实施专项巡视。n6.组织协调:主持监理例会和相关专题会议,协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参建方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