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单位应全程负责上述项目的整体推广的策略、创作、实施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各阶段持续设计的工作方案及计划;媒体广告创意、平面设计、视频、软文出品;全程宣传、招商、活动等物料设计;现场包装展示方案建议及平面设计以及项目物料制作工艺建议并协助把控品质等。
中标单位应全程负责上述项目的整体推广的策略、创作、实施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各阶段持续设计的工作方案及计划;媒体广告创意、平面设计、视频、软文出品;全程宣传、招商、活动等物料设计;现场包装展示方案建议及平面设计以及项目物料制作工艺建议并协助把控品质等。
资格条件:1.响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市场主体证明;2.响应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响应人需提供上述两个网站近期网页截图(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打印件,并加盖响应人公司公章;3.不同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人(如有)、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响应人不得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等情形。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业绩要求:响应人须提供商业地产项目(如购物中心、商业综合体、商业街区等)业绩(单体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2.5万平方米,合同金额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或产业办公项目(如:产业园区、总部办公楼、写字楼等)业绩(单体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合同金额40万元以上,含40万元)任意一个。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3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响应人投标时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提交的关键页复印件须清晰体现合同签订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主要内容、业态体量(平方米)、服务范围以及签字盖章页)。合同证明无法证明关键内容的,还须补充提供业绩最终用户证明或其他非自行出具的第三方机构有效证明。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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