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西坝现场、生产公共区域、办公区域等劳务辅助作业,详见招标文件。
南京西坝现场、生产公共区域、办公区域等劳务辅助作业,详见招标文件。
资格条件:(1)资质要求: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其他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财务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能力(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近1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审计意见须为无保留意见,体现财务运行正常、无重大亏损。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1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并加盖公章。)。(3)业绩要求:近5年以来(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至少1项港口码头或电厂或化工厂或冶金厂或矿山企业或危化品仓储行业等生产型企业劳务辅助业绩且合同年度金额不少于300万元(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合同无法体现关键指标,应提供发票、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4)信誉要求:近3年以来(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本项以招标人核查结果为准)。(5)其他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母公司有义务做好协调工作;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如同时参加,则有关单位投标文件将均被视为无效文件。中交、中铁、中建等国家级集团公司本身不视为母公司。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状态;(2)最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存在重大质量问题;(3)最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中国大陆地区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招标
如发现本项目金额、联系方式有误,或原网页已失效,欢迎反馈。采纳后将奖励 VIP 解锁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