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拟招选一家服务商,负责深圳机场快件中心航空出口货物输送设备及公用区分拣线设备运行维保、预防性维保及定检工作,项目需配置不低于5人的项目团队(包含1名项目经理和4名驻场维保人员),提供7×24小时响应服务,服务期为2年。维保设备清单具体见附件,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项目需求”。
本项目拟招选一家服务商,负责深圳机场快件中心航空出口货物输送设备及公用区分拣线设备运行维保、预防性维保及定检工作,项目需配置不低于5人的项目团队(包含1名项目经理和4名驻场维保人员),提供7×24小时响应服务,服务期为2年。维保设备清单具体见附件,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项目需求”。
资格条件: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政府部门颁发的其他商业登记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近年须具有不少于1个有效业绩,有效业绩指(同时满足下述要求):(1)合同签订时间范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2)合同业绩内容:查验分拣线设备及其配套系统的安装或维保、自动货物分拣线设备及其配套系统的安装或维保,服务内容须包含以上其中至少一项;(3)单个合同金额:≥50万元;(4)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中需清晰的反映合同双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如合同关键页无法体现以上内容,可提供业主证明做辅助证明,业主证明除上述内容还需写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加盖业主章,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上述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3.投标人须信誉良好,不得存在因任何原因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证明文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栏显示为0条记录,加盖投标人公章。若结果截图显示“查询不到该企业”,视同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若未提供截图,则默认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不得被列入深圳机场集团失信供应商名单。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转包,不得违法分包。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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