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24X04-川项目经理部施工需要,我公司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清单如下表),请意向单位于2026年6月12日15点00分前登录铁建云链网(***[登录解锁关键信息]
一、物资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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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技术标准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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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SJ01 |
干混砂浆 |
DPM10 |
国标 |
吨 |
380 |
罐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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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干混砂浆 |
DPM15 |
国标 |
吨 |
245 |
罐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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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干混砂浆 |
DPM20 |
国标 |
吨 |
70 |
罐装 |
二、有关要求
1.报价资料要求: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报价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本年度质量检测报告(如有)、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 系认证(如有)、资质证书(如有)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报价文件递交时密封包装。
2.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搬运、储存、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卸车费、税金、其他未提及事宜详见技术交底,质保期内的维护等一切费用价格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商报价为固定价,合同最终以固定价结算,价格原则上不得变动,当市场价格(以成都地区发改委或中国建材网公布的信息价格为依据)波动幅度达到±20%时,可以进行价格调整,但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单价。
4.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
5.货物验收方式:货物到站后,现场组织双方人员过磅验收。
6.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按施工进度每月20日进行对账入账,供方按双方确认的对账金额开具税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及时交由需方财务部门入账。
供方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作为支付的依据。该对账手续完成后,需方依据双方的结算确认单,在180个工作日内向供方全额支付当期结算货款的70 %,剩余30%货款在过程中不进行支付,以此类推。供货完毕并竣工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付至总货款的85%,由供货方提交结算申请书,由需方进行审核,经审核后做最终结算,30个工作日内支付到供货款的100 %。
7.报价保证金要求:无
8.报价有效期: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60天内。
9.其他要求:无。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组织单位联系人:张瑶 电话:***[登录解锁关键信息]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丁字桥路47号
邮箱:2454774350@qq.com
需求单位联系人:牟军 联系电话:***[登录解锁关键信息]
邮箱:363709152@qq.com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藕塘新居24X04-川项目施工现场。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建安分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2026年06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