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PCGD26C500FG053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清远税务2026年业务专线网络线路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6-06-09,更正为:2026-06-11。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登录解锁关键信息]:00,更正为:2026-06-26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登录解锁关键信息]:00,更正为:2026-06-26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地点:无,更正为: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7楼(投标文件线上提交,在线开标)。
1.原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标”—“3.详细评审”—“采购包1”—“商务评审”中的“企业认证情况”评审项:
由“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项目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与通信或信息系统集成运行维护服务相关)的,得6分; 注:须同时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查询结果截图。证书处于过期、撤销、注销或暂停状态的,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对应证书不得分。供应商因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无法获得证书的,对应证书可得分。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总公司(不含非投标的分支机构)的证书均可纳入评分。总公司参与投标的,项目所在地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证书均可纳入评分。”
更正为:
“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 认证范围:与通信或信息系统集成运行维护服务相关)的,得6分; 注:须同时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查询结果截图。证书处于过期、撤销、注销或暂停状态的,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对应证书不得分。供应商因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无法获得证书的,对应证书可得分。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总公司(不含非投标的分支机构)的证书均可纳入评分。总公司参与投标的,项目所在地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证书均可纳入评分。”
2.原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标”—“3.详细评审”—“采购包2”—“商务评审”中的“企业认证情况”评审项:
由“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项目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与通信或信息系统集成运行维护服务相关)的,得6分; 注:须同时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查询结果截图。证书处于过期、撤销、注销或暂停状态的,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对应证书不得分。供应商因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无法获得证书的,对应证书可得分。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总公司(不含非投标的分支机构)的证书均可纳入评分。总公司参与投标的,项目所在地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证书均可纳入评分。”
更正为:
“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 认证范围:与通信或信息系统集成运行维护服务相关)的,得6分; 注:须同时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查询结果截图。证书处于过期、撤销、注销或暂停状态的,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对应证书不得分。供应商因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无法获得证书的,对应证书可得分。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总公司(不含非投标的分支机构)的证书均可纳入评分。总公司参与投标的,项目所在地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证书均可纳入评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6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半环北路3号
联系方式:***[登录解锁关键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联系方式:***[登录解锁关键信息]/831868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解锁关键信息]
电 话: ***[登录解锁关键信息]/83186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