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招选1家服务商,负责深圳机场信息大楼UPS系统电池改造项目的设计工作,包括不限于:蓄电池改造、锂电池拆除、机房平面改造(含机房消防系统、暖通、结构加固和装修改造等)、智能化改造等开展设计,使得改造后的蓄电池间和UPS系统满足规范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技术需求。
本项目招选1家服务商,负责深圳机场信息大楼UPS系统电池改造项目的设计工作,包括不限于:蓄电池改造、锂电池拆除、机房平面改造(含机房消防系统、暖通、结构加固和装修改造等)、智能化改造等开展设计,使得改造后的蓄电池间和UPS系统满足规范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技术需求。
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政府部门颁发的其他商业登记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人公章);2.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乙级或以上证书。(证明材料: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供应商须具有至少1个有效业绩,有效业绩指(同时满足下述要求):(1)合同签订时间范围: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2)合同内容:含机房工程或数据中心机房设计或咨询项目;(3)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万元;(4)业绩证明文件:供应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中需清晰的反映合同双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如合同关键页无法体现以上内容,可提供业主证明做辅助证明,业主证明除上述内容还需写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加盖业主章,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合同金额还可用发票复印件辅助证明,发票内容应与业绩内容要求相关,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4.供应商须信誉良好:(1)不得存在因任何原因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证明文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栏显示为0条记录,加盖供应商公章。若结果截图显示“查询不到该企业”,视同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若未提供截图,则默认以谈判现场查询结果为准);(2)不得被列入深圳机场集团失信供应商名单。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挂靠、转包,不得违法分包(证明文件:详见资格审查文件部分A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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