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公安厅团体保险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1.项目名称:河南省公安厅团体保险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为提升公安民警职业风险保障水平,特为公安厅民警职工购买人身保险(详见采购需求)。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968400.00元。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第一次通过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于2026年03月27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公开发布,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于2026年04月09日15时00分在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501会议室准时举办竞争性磋商会议,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共收到2家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因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不足3家,本项目第一次竞争性磋商作流标处理。
第二次于2026年04月09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公开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于2026年04月20日15时00分在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501会议室准时举办竞争性磋商会议,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共收到 2 家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本项目第二次流标。因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不足3家,本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作流标处理。
第三次于2026年05月06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公开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于2026年05月18日15时30分在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501会议室准时举办竞争性磋商会议,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共收到 2 家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因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不足3家,本项目第三次竞争性磋商作流标处理。
第四次参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74号第三章“竞争性谈判”第二十七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本办法第四条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成立谈判小组,由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进行确认。符合本款情形的,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中规定的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于2026年05月28日通过发出竞争性谈判邀请函的方式邀请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于2026年06月05日15时30分在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501会议室准时举办竞争性谈判会议,谈判小组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其中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提交的响应文件未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服务需求”的要求,未通过初步评审,因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响应人不足2家,本项目废标。
综上所述,本项目历经四次公开及邀请采购程序,均因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而流标或废标。鉴于本项目旨在保障职工医疗保障权益,具有极强的时效性与紧迫性,若继续反复开展采购活动将严重影响职工医疗保障待遇的落实。同时,经过前期多轮严格的市场检验与采购程序证实,目前能满足本项目全部实质性要求且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2.地址:郑州市花园路52号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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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论证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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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琳 |
河南工程学院 |
教授 |
详见专家论证意见表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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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元 |
河南农业大学 |
高经 |
详见专家论证意见表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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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卫波 |
河南轻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
高工 |
详见专家论证意见表附件 |
四、公示期限
2026年06月12日09时00分至2026年06月1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6年06月12日09时00分至2026年06月1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省公安厅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9号
联系人:***[登录解锁关键信息]
联系方式:***[登录解锁关键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200米建业总部港D座501
联系人:***[登录解锁关键信息]
联系方式:***[登录解锁关键信息]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