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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沈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业务技术用房外墙改造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系统收录时间:2026-06-17 15:43
📊 项目核心参数
采购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沈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业务技术用房外墙改造采购项目
行业分类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类型工程/修缮工程/房屋修缮

📝 正文内容

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沈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业务技术用房外墙改造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69室)或电子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6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ZB20260606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沈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业务技术用房外墙改造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7.27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2.01837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工程改造类项目,改造范围:采购人综合楼及宿舍楼外墙外立面改造,外窗更换、现状幕墙拆除、增加空调合金格栅,共计外面改造面积约5000余平方米。其中综合楼外墙改造面积3000余平方米,宿舍楼外墙改造面积2000余平方米,外窗更换500余平方米,幕墙拆除及砌筑500余平方米。施工工期90日,施工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机场路95号沈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工期自签订之日起9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1)供应商需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中规定,确定企业规模。(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2)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6月18日  至 2026年06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69室)或电子邮箱***

方式:现场获取或通过邮件形式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楼(开标室一)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6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楼(开标室一)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可通过现场或电子邮件两种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1)现场方式:供应商到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69室)购买(注:供应商需自备现金)。
(2)邮箱方式:需将邮件主题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严格按照这个填写主题,确保手机号能够联系到相关负责人,否则因手机号错误联系不到相关人员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自行按照汇款信息进行汇款,并将购买凭证作为附件发送至电子邮箱***,代理机构通过邮箱发放采购文件电子版。汇款账号:户   名: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兴城分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沈阳新世界支行;账号:124913503910001。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3、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4、监督举报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纪委
电话:***-7203、7208
中华人民共和国沈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纪委
电话:***-206
5、本项目(是/否)采用“暗标盲评”评审方式:否
6、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7、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沈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机场路95号        

联系方式:李警官、沈警官,***-6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楼2255            

联系方式:董爽、彭思齐024-23180489-80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8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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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单位及方式
🏢 采购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中华人民******公司
👤
采购联系人
项目核心负责人
📞
联系电话
138****0000
🔗 项目源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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