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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二十局三公司华中师范大学重庆学校EPC项目泡沫混凝土集中询价采购

系统收录时间:2026-04-25 11:39
📊 项目核心参数
递交截止时间 ⏱️ 2026-05-07 10:00
招标项目名称中铁二十局三公司华中师范大学重庆学校EPC项目泡沫混凝土集中询价采购
标段数量CR2003-WZ-JZCG-2026-041

📝 正文内容

询价采购公告

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部供应链管理中心中铁二十局华中师范大学重庆学校EPC项目泡沫混凝土组织集中询价采购,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及询价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华中师范大学重庆学校以及相关道路EPC项目,主要有以下几个项目:

①华中师范大学重庆学校:该项目占地面积约1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3万平方米。

②高环大道(环湖路一新森大道段)道路工程:高环大道路线全长5.5km,本次设计起止点桩号K2+000~K3+620,全长1.62km。

③新州大道(金曾路南延伸段三期)道路工程:新州大道呈南北走向,北起于樱桃路,南止于高丰大道,全长约3km)。

④S547白市驿至走马段(高科大道)—新金大道至加工区横一线段:主线长度约4.56km,含有2座桥梁(共长294m)。

其中华中师范大学重庆学校工程将于7月份完工,高环大道、新州大道、高科大道暂未开工,计划于9月份进场施工

1.2询价内容 详见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铁建云链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

2.2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被列入“2026年版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2.3供应商在报价时,如是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4询价响应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5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符合采购项目经营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6生产供应能力要求:满足采购文件交货期、生产要求。

2.7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被暂停招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2.8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以上,须提供供应商2023年3月至今招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至少3份(须提供完整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新成立的公司(2025年6月后成立的)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

2.9履约信用:投标人自2023年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招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招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不在《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2.10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应主动在中铁二十局集团投标平台注册(网址:***:6688/),审核单位请选择3公司,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须审核通过,未及时注册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拟采购物资及相关要求

3.1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序号

物资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项目

名称

交货地址

交货日期

1

泡沫混凝土

FCA

08-C3-W10-S

700

华中师法大学重庆学校及相关道路项

重庆九龙坡区金凤义田路与高腾大道交叉口

按照采购人订货计划为准

合计

700

3.2技术规格书:

(一)技术要求:满足JGJ/T341-2014《泡沫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工程应用核心)、JC/T2773-2023《填筑用泡沫混凝土》(基坑/路基回填专用)、C/T2199-2013《泡沫混凝土用泡沫剂》和GB175《通用硅酸盐水泥》。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开盘混凝土配合比、水泥和泡沫剂合证。

(三)合同交货计划:以浇筑计划约定时间、施工部位为准。

(四)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五)验收要求:

1.质量验收:以甲方试验检测数据为依据。

2.数量验收:以甲方施工技术部门现场实际收方数量为准。

(六)需缴纳的三金:投标保证金:0万元,履约保证金:0万元,质量保证金:中标金额的5%。

3.3结算和付款

3.3.1采购物资报价规则:

固定价格,固定单价以响应供应商报价为准,在供应期限内不因任何因素调整。

3.3.2付款方式

(1)货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票据 支付货款,其中票据 比例不少于50%

票据期限12个月,电子票据包括但不限于:铁建银信、承兑汇票、建信融通、

工行E信、农行云信、交行供应链、平安好链、华夏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等.票据贴息费用由供方承担。

(2)付款周期:甲方收到正规有效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90天支付当批结算货款

80%,竣工验收后支付至总结算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待本工程责任缺陷期满(通车后2年)后一次性无息支付。

(3)逾期付款约定:如发生逾期付款,逾期支付利息=未付款货款金额×逾期资金占用

费率。逾期资金占用费率以同期一年期LPR为基准,具体执行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协商确定。

3.4拟采购物资相关的要求

3.4.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到站价和运距,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4.2交货期: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全部浇筑并验收合格。

3.4.3供货地点:重庆九龙坡区金凤义田路与高腾大道交叉口。

3.4.4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3.4.5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3.4.6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3.4.7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3.4.8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依据:询价采购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其它要求:无。

四、报价文件递交

4.1此次报价供应商需制作电子报价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报价文件。

4.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05071000

4.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供应商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资料的上传。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上发布。

联系方式

1.采购组织单位: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部供应链管理中心

址:重庆市南岸区黄桷垭镇崇文路28号附7

人:梁骁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2.采购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华中师范大学重庆学校以及相关道路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金凤镇青竹路

人:陈利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3.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账号:/

开户行名称:/

开户行行号:/

购买标书款与保证金款的形式:公对公银行转账。转账备注:“招标编号+包件号”,每个包件单独购买,售后不退,不提供发票,可开具收据。

2026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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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单位及方式
🏢 招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中铁二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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