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2026-2029三年期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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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1.投标人可以是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地区)的独立法人机构,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如为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或其他主体开办证明扫描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授权文件且授权书载明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且总公司不得与其所属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总公司的不同分支机构亦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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