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水运工程交(竣)工质量核验(鉴定)工作程序及标准》(苏交规〔2020〕3号)第十条规定,为招标人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中4#堆场及生产辅助区道路及陆域形成、斗轮机轨道梁、T05转运站及T04~T05转运站之间通廊、内港池T11~T13转运站之间廊道及T05、T12转运站与4#大棚通廊等单体的施工及相关配套工程的验证性检测服务,以及根据招标人要求的施工过程中的检测工作、交工验收检测等工作。
根据《江苏省水运工程交(竣)工质量核验(鉴定)工作程序及标准》(苏交规〔2020〕3号)第十条规定,为招标人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中4#堆场及生产辅助区道路及陆域形成、斗轮机轨道梁、T05转运站及T04~T05转运站之间通廊、内港池T11~T13转运站之间廊道及T05、T12转运站与4#大棚通廊等单体的施工及相关配套工程的验证性检测服务,以及根据招标人要求的施工过程中的检测工作、交工验收检测等工作。
资格条件:投标供应商(联合体响应的,是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其他登记证书;b、投标供应商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结构甲级和水运工程材料甲级资质证书;c、投标供应商应具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2)财务要求: / (3)业绩要求:近3年(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承担并完成过至少1项单跨≥100m钢结构大棚或占地面积≥4万㎡的散货堆场的第三方试验检测项目合同(提供合同首页、关键指标页和签章页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信誉要求:近三年以来(2023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联合体响应的,是指联合体各方)未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注: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5)人员要求:a、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2023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水运工程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提供资格等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未注明负责人的由投标人另行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备查)b、由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 2025 年 10 月-2026 年 1月连续 3 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6)其他要求: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响应的,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方单位的人员;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母公司有义务做好协调工作;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如同时参加,则有关单位投标文件将均被视为无效文件。中交、中铁、中建等国家级集团公司本身不视为母公司。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其他:施工承包人委托的与本次招标项目对应的工程试验检测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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