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范围:承包商在荃湾港、广州港(以及其它进口煤炭到货港)负责统筹协调海关、商检等相关单位,完成进口船舶从抵港到靠卸的全流程报关、报检、报验手续办理等服务项目。具体详见“第八章 工作任务书(技术规范书)”
招标范围:承包商在荃湾港、广州港(以及其它进口煤炭到货港)负责统筹协调海关、商检等相关单位,完成进口船舶从抵港到靠卸的全流程报关、报检、报验手续办理等服务项目。具体详见“第八章 工作任务书(技术规范书)”
资格条件: 5、投标资格要求:5.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国内的合法机构,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5.2投标人具有海关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或报价人已在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注册登记备案。(证明文件:提供已注册登记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5.3投标人自 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进口煤代理报关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合同封面签字页等关键页、对应合同涉及报关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5.4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经营异常名单(证明文件: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文件,以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的“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5.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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