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服务内容2.1乙方(指律师事务所,下同)为甲方(指公司,下同)提供关于前海区域集中供冷设施资产处置(国有产权变动)、资产租赁或对外合作,以及获取经营权等相关事项的(下称项目)专项法律服务,保障项目合法性和合规性,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指派4名项目律师(含项目负责人1人、驻场服务律师1名。驻场服务律师驻场服务时间1个月,按30天计,甲方按需通知驻场,驻场时间按实际到场时间累计计算)、开展相关法律尽职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起草和审核相关合同/协议、按甲方指派参加会议(含第三方组织的正式或非正式会议)、记录会议要求的法律事项并进行法律分析、按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对项目所涉及的国有产权变动、资产租赁、投资等事项所涉及合法和合规性程序(含内部决策及法定程序)进行分析并出具法律意见,以及其它项目全过程全范围内所要求法律业务的相关工作等。包括但不限于本条2.2、2.3、2.4款所列内容。甲方特别提示乙方:本项目时间紧,需对项目相关法律事项进行详细深入论证,乙方需保障团队成员有充裕时间安排至本项目。2.2项目前期法律论证和法律尽职调查2.2.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国有资产监管要求,对甲方自有权属供冷设施资产开展现场法律尽职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就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推进的障碍与甲方相关部门或相关单位进行讨论,提供合理的整改和解决方案。2.2.2对涉及甲方自有权属供冷设施资产处置(国有产权变动)、资产租赁或对外合作等交易结构、交易方案、人员安置等事项进行法律论证,起草相关合同/协议及对外沟通函件。2.3项目投资法律论证及相关法律尽职调查2.3.1就甲方获取前海区域集中供冷经营权涉及的投资等全过程事项进行法律论证,就合法及合规性发表法律意见。2.3.2就投资事项涉及的第三方资产进行必要法律尽职调查。2.3.3就投资事项涉及的相关文件进行法律分析,提示法律风险,提出风险化解建议。2.3.4就甲方完成投资事项后,需进一步完成项目报审工作起草相关法律文件。2.4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法律服务2.4.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知识增值服务,总结研究相关法律问题,提交总结报告(PPT及Word形式),并为甲方员工分享知识成果。2.4.2乙方为本项目建立项目法律服务工作的专项档案,对项目法律工作涉及的文件(包含法律意见书)专项分类保管,同时详细整理汇总,在项目完成后向甲方提供全套法律档案文件以备高效查询和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