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三年期劳务派遣全流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入离职手续办理、员工薪酬发放、社保公积金代缴、劳动纠纷协调、用工档案管理等。
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三年期劳务派遣全流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入离职手续办理、员工薪酬发放、社保公积金代缴、劳动纠纷协调、用工档案管理等。
资格条件: (1)市场主体要求:参选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商事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要求:参选人须具备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业绩要求:参选人自2023年4月1日至本项目参选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劳务派遣服务业绩,且该业绩中派遣管理服务费金额不少于13万元(单项合同)。(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至少体现合同名称、合同双方主体、服务内容、派遣管理服务费金额、签订日期、盖章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4)信誉要求:参选人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证明材料:“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截图加盖公章); (5)其他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参选人存在下述任一情形的将不被采购人接受:参选人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发生过诉讼、仲裁,其诉讼请求、仲裁申请没有被法院、仲裁庭支持的;或参选人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正处于诉讼、仲裁及其他的纠纷化解程序中的;或在招投标(询价)活动(包括在深圳地铁项目)中因串通投标(报价)行为,正处于被暂停投标(报价)资格期间的;或被主管部门认定为串通投标(报价)的;或被纪检监察部门或相关主管、监管部门认定为违背诚信经营,存在违规、合规性重大风险的;或被深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或存在被列入“禁入”记录的红牌不良行为且在禁入期的。(证明材料:承诺书加盖公章)。 注: (1)参选人提供有效期内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采购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本项目不允许服务单位对项目二次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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