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港东部政府码头(引航基地)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跟踪监测技术规程》等相关要求,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项目在其施工期对海洋环境产生的影响,需要委托有资质单位对施工期海洋环境进行跟踪监测。 (一)服务内容:进行深圳港东部政府码头(引航基地)工程一标施工期海洋环境跟踪监测,满足项目建设需求(环评报告、相关规范等)监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水质、沉积物、生物生态资源。 (二)监测站位:详见招标方案 (三)质量要求:检验检测活动按照《海洋监测规范》、《海洋调查规范》等标准规范的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