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但不限于:配合甲方完成现场测量(含补测)工作及其他与项目相关的辅助性劳务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配合甲方完成现场测量(含补测)工作及其他与项目相关的辅助性劳务服务。
资格条件: (1)市场主体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商事主体,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测绘甲级资质(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且资质认定证书在有效期内(提供证明材料:资质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2021年5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1项城市轨道交通竣工测绘或市政道路竣工测绘或规划验收测量业绩(含相关测绘劳务业绩)(提供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应体现项目名称、委托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日期、签字盖章页)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项目负责人要求:投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测绘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注册测绘师执业证书(提供证明材料:提供毕业证、职称证、资格证、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 (5)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提供证明材料:“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截图加盖公章)。 (6)自2023年1月1日起,投标人存在下述任一情形的将不被招标人接受:投标人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有过诉讼、仲裁史,其诉讼请求、仲裁申请没有被法院、仲裁庭支持;或正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进行诉讼、仲裁、正处于其他的纠纷化解程序中;或在招投标(询价)活动(包括在深圳地铁项目)中因串通投标(报价)被暂停投标(报价)资格期间;或被主管部门认定为串通投标(报价)的;或被纪检监察部门或相关主管、监管部门认定为违背诚信经营,存在违规,合规性重大风险的;或在深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履约评价为不合格或存在被列入“禁入”记录的红牌不良行为且在禁入期的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承诺书加盖公章); (7)投标人须承诺按时足额支付项目用工人员工资(提供证明材料:承诺函加盖公章)。 [注]:(1)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服务单位对项目二次分包;投标人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杜绝安全事故;投标人需妥善处理劳资关系,避免因此产生的信访维稳事件。 [其他]: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申请不被接受: (1)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2)近1年被政府监管机构列入禁入范围; (3)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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