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期大讲堂服务。主要内容包括职工大讲堂主题策划、大讲堂报告内容建议、嘉宾及宣讲主题、报告内容等的沟通、协调、邀请与保障、嘉宾及其宣讲材料的意识形态调查、审核与把关、宣讲现场的相关支持、活动质量提升的跟进与反馈。服务态度、执行效率、需求满足性等作为大讲堂服务的过程要素,一并纳入招采、考核、评价的范畴,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80万元(含税)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期大讲堂服务。主要内容包括职工大讲堂主题策划、大讲堂报告内容建议、嘉宾及宣讲主题、报告内容等的沟通、协调、邀请与保障、嘉宾及其宣讲材料的意识形态调查、审核与把关、宣讲现场的相关支持、活动质量提升的跟进与反馈。服务态度、执行效率、需求满足性等作为大讲堂服务的过程要素,一并纳入招采、考核、评价的范畴,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80万元(含税)
资格条件:(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资料提交要求: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证明文件扫描件;若供应商为分公司,需同时提供总公司的授权盖章证明文件且授权书载明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格式自拟。(二)供应商至少提供1个合同含税总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且真实有效的相关合同案例。合同具体要求为: 1.合同清单(项目)内容须包括大讲堂或职工培训、顾问、咨询服务等与本项目需求相关内容(或同等描述,名称不限);2.如合同未体现总金额,可根据合同清单(该清单须为原合同内容,或为含双方名称或盖章的附件)单价及预估数量核算总金额,或可提供与合同对应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以对应单一合同的累计开票金额为准;3.合同签署日期或服务期在2023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日。(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包括合同首页、合同标的物清单或内容页、合同总金额页(如有)、合同盖章页,合同须包含签订双方的公章)。(三)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分包或转包。(四)供应商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以下重大违法记录及不良信用记录: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供应商因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方内部相关人员串通,被行政机关实施除警告和通报批评外的行政处罚。资料提交要求:参照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承诺函。(五)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响应均无效。(参照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承诺函,并如实填写《投标人股东关系构成表》)。(六)不在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之列,不在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之列,不在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和深航禁止交易企业名单之列。(以评标当天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查询情况为准。)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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