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177台服务器的第三方维保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采购177台服务器的第三方维保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资格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地区)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或经总公司出具愿为其参与项目投标及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承诺书的分支机构/分公司:1)如为总公司投标,投标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市场主体证明扫描件;2)如为分支机构/分公司投标,投标时提供分支机构/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有效《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内容中应包含总公司愿为被授权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参与项目投标及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有关承诺);注:同一家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分公司参与投标,且总公司不能与下属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同时参与投标。如出现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分公司同时参与或总公司同时授权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参与投标的情况;分支机构/分公司投标均无效。(2)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有关所提供的人员信息真实性,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下属单位要求的禁止参与投标的情形等信息,以及承诺履行保密义务(具体禁止情形及承诺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相应内容,须按真实情况填写,在符合要求的情况下按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的格式进行填写并承诺)。(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相关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4)投标人未被列为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下属单位不合格供应商。(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投标人须具备浪潮(INSPUR)、华为(Huawei)、惠普(HP)、戴尔(Dell)、新华三(H3C)、联想中的三家及以上服务器厂商的代理资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相应代理资质证明文件扫描件。(7)投标人须具备在深圳、东莞两地提供7×24小时本地化维保服务响应的能力。须承诺在收到招标人故障报修后,30分钟内响应,12小时内到达现场(或提供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服务响应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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