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载智能巡查装备租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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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证明文件扫描件。2)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上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投标人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或由投标人在《投标函》中作出声明,相关信息以评标委员会评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社保证明。(注:以上资料也为投标人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必要材料。)
如发现本项目金额、联系方式有误,或原网页已失效,欢迎反馈。采纳后将奖励 VIP 解锁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