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大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大连市水务集团所属排水公司营城子污水厂次氯酸钠、除磷剂采购项目进行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0301-PS-202601
项目名称:大连市水务集团所属排水公司营城子污水厂次氯酸钠、除磷剂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采购预算:58.50375万元(据实结算)。其中A包22.4070万元,B包36.09675万元(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单价最高限价:A包:次氯酸钠770元/吨;B包:除磷剂610元/吨。响应报价单价不得高于单价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按照采购人实际验收合格的货物数量,据实结算)。
采购需求:
A包:营城子污水处理厂2026年6月至2026年12月31日(7个月)所需的次氯酸钠药剂。次氯酸钠预计用量291吨。
B包:营城子污水处理厂2026年6月至2026年12月31日(7个月)所需的除磷剂。除磷剂预计用量591.75吨。
具体详见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A包: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次氯酸钠药剂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中代理商(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商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供货授权书。同一生产商不得授权不同代理商(经销商)参与本次谈判,或授权后以自己名义独立参与谈判;
(二)①如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应同时具有:1)有效的次氯酸钠产品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2)有效的次氯酸钠产品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3)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包括危险货物运输8类)。如供应商不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提供合作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包括危险货物运输 8 类)和合作协议。
②如供应商为所投产品代理商(经销商)的,应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有效的次氯酸钠产品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2)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具有有效的次氯酸钠产品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具有有效的次氯酸钠产品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4)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包括危险货物运输8类)。如供应商不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可提供合作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包括危险货物运输 8 类)和合作协议。
(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五)截至谈判时间前,供应商经“信用中国”网站(***[登录解锁关键信息])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B包: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除磷剂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中代理商(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商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供货授权书。同一生产商不得授权不同代理商(经销商)参与本次谈判,或授权后以自己名义独立参与谈判;
(二)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四)截至谈判时间前,供应商经“信用中国”网站(***[登录解锁关键信息])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注:本项目共分2个包,投标人兼投兼中。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时间:2026年5月28日至2026年6月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二)地点:请登陆大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120.46.142.208/),制作并线上提交响应文件。
(三)方式:大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线上获取;供应商应在公告中的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下载文件。供应商登录大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选择项目后,在采购文件领取菜单中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及更正文件(如有)。供应商须采用最新版更正(澄清)文件(如有)用于制作响应文件,否则产生的无法解密问题,视为供应商未递交响应文件。(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平台使用费付款信息如下:
分包编号:A包:B0301-PS-202601-01、B包:B0301-PS-202601-02
开户行:浦发银行大连五一广场支行
账户名称:大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平台费缴纳账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五一广场支行(A包:8500008478182)]
平台费金额(元):100.0
平台费缴纳账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五一广场支行(B包:8500008478199)]
平台费金额(元):300.0
平台使用费相关说明
请供应商仔细阅读以下事项,及时完成缴费:
(一)费用缴纳要求
1.时间要求:请在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前完成缴纳(建议在开标日前2天完成)。
2.未缴费将无法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导致无法参与项目投标(响应)。
3.缴纳方式:按标段(分包)通过公对公账户转账缴纳。
(二)发票填写规范
1.请按系统提示认真核对并准确填写平台使用费发票的所有信息。
2.发票将于项目评审结束后 15 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除外)开具并回传至供应商报名时填写的邮箱。
(三)费用规则
同一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同一标段的多次投标(响应),仅需支付一次平台使用费。
(四)其他提示
平台使用费一经支付,平台即开始履行服务,不予退还。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6月3日09:00(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线上
五、开启
时间:2026年6月3日09:00(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线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在线递交响应文件。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大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120.46.142.208/),在线“递交响应文件”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前请确保已缴平台使用费并可以查询到相应费用,“递交响应文件”文件完成后,请凭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移动CA),进行模拟解密,开标当天需要使用模拟解密成功的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移动CA)进行在线解密。
(2)本项目开标为线上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120.46.142.208/BidOpening/bidhall/default/login.html),具体业务流程及操作手册请于“http://120.46.142.208/zlxz/008003/policy_regulation.html”处自行下载查询学习,并提前按照要求调整好浏览器等相关设置,避免无法在指定时间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参加项目开标、响应文件解密、报价确认操作,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或解密不成功,视为响应文件无效,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登录解锁关键信息]
(3)新点标证通移动CA办理流程:办理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120.46.142.208/zlxz/008003/20250603/95edbc7f-5860-4fc8-8c1f-8876f294227e.html。
(4)监督部门:大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中心,监督电话:83615185。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高尔基路40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锦绣大厦28楼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解锁关键信息]
电话:***[登录解锁关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