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范围:1.集团“十四五”期间新增的所有境内异地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等投资项目(不含基金投资);2.截至2025年底,集团并表范围内资产规模排名前十的境内异地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等存量投资项目(不含基金投资)。本次审计对上述所有项目实行审计全覆盖,涉及重大资产损失、违规决策等事项的,可追溯至以前年度或延伸审计相关单位。(二)审计内容:聚焦集团异地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等投资行为,重点审查异地投资项目监管与效益情况,关注集团异地投资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异地投资行为与集团战略定位、产业布局适配性,投资行为全流程管控合规性,投资项目效益性,资产安全性等内容,深入分析集团异地投资现状及潜在风险,进一步规范集团投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