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 本项目拟招选一家供应商,为我司提供惠州荃湾煤炭码头往返陆地的海上驳船运输服务。 2.招标内容: (1)供应商提供一艘船型≥30米,≥宽8米,≥型深2米,≥130吨净吨位,≥200吨载货量的平板驳船,驳船必须具有有效的《海上船舶检验证书薄》、《中国海事海上船舶检验报告》及其他能证明所提供船舶船龄在15年内,具备海上航行资格的证书,驳船船员须具有有效的船员适任证书或其他能证明船员具备海上航行资质的证书 (2)接驳次数约55趟/年,以实际发生次数为准,合同服务期限为一年,或累计接驳次数达到55趟时止(以两者中先到达的条件为准)。 (3)运输路线:澳头及周边渡口-惠州纯洲岛煤炭码头。 (4)供应商应服从我司调度及工作安排,驳船长期停靠纯洲岛码头,按时满足我司运输生产、生活物资需求;紧急情况下,供应商应2小时内满足我司运输紧急物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