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拟招选一家供应商负责建设深圳机场国际登机口边检人脸核验系统,包括边检人脸核验软件、34套边检人脸验证设备、1套双通道单门自助闸机及配套软硬件的供货和安装,完成前端设备程序和后台应用系统的开发上线。
本项目拟招选一家供应商负责建设深圳机场国际登机口边检人脸核验系统,包括边检人脸核验软件、34套边检人脸验证设备、1套双通道单门自助闸机及配套软硬件的供货和安装,完成前端设备程序和后台应用系统的开发上线。
资格条件: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政府部门颁发的其他商业登记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须为拟投主要设备(人脸验证设备)的制造商或唯一授权销售代理商。同一品牌设备制造商和销售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的,仅接受制造商的投标;如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销售代理商有两家(含)以上持有同一家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其投标文件均不予受理(证明文件: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格式自拟;若为销售代理商,须提供拟投主要设备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投标人或制造商近年须具有不少于1个有效业绩,有效业绩指(同时满足下述要求):(1)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合同内容:包含人脸验证设备或口岸出入境核验设备采购及安装;(3)单个合同金额:≥人民币150万元;(4)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中需清晰的反映合同双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如合同关键页和合同金额无法体现以上内容,还可用发票复印件辅助证明,发票内容应与业绩内容要求相关,且对应附在每份合同关键页后,并列明发票汇总清单(明确标注设备名称及金额)。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4.投标人须信誉良好,不得存在因任何原因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被列入深圳机场集团失信供应商名单。(证明文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栏显示为0条记录,加盖投标人公章。若结果截图显示“查询不到该企业”,视同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若未提供截图,则默认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转包,不得违法分包。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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