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服务内容双方签订消防系统全责任维保服务合同,约定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含联动系统)- 自动喷淋系统(不含地埋隐藏管道)- 消火栓系统(不含地埋隐藏管道)- 消防广播及电话系统-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机械防排烟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 防火卷帘系统- 安全疏散指示系统服务方式:全责任维保,含检测、检查、维修、材料更换、成品保护、质量保修等(不包含的主材可另附报价,但需提供人工服务)。
二、服务内容双方签订消防系统全责任维保服务合同,约定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含联动系统)- 自动喷淋系统(不含地埋隐藏管道)- 消火栓系统(不含地埋隐藏管道)- 消防广播及电话系统-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机械防排烟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 防火卷帘系统- 安全疏散指示系统服务方式:全责任维保,含检测、检查、维修、材料更换、成品保护、质量保修等(不包含的主材可另附报价,但需提供人工服务)。
资格条件:三、参选人资质要求及报名资料1.参选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相关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参选人公章;2.参选人近 3 年(2023 年 6 月 1 日至参选截止日)在深圳市承揽的住宅类消防维保同类项目有效合同不少于 6 个,须提供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合同签订时间、业绩内容、金额、合同签署双方名称)加盖参选人公章;3.参加本项目参选活动前三年(自2023年6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业绩、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自我承诺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5.参选人须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显示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或“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截图;6.参选人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①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完成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备案;②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法有效;③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资质证书;④递交全部资质、人员证书及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若中选,不转包分包或挂靠,(自我承诺);8.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9、参选人须编制完整的消防系统维保实施方案,方案须结合本小区消防设施现状现场踏勘结果,列明维保期内需预判更换、维修、升级改造的消防工程项目明细、工程量及分项预估金额;前述改造项目费用为专项费用,不计入年度维保包干报价,由双方另行按实协商或走专项业主议事流程。10、提供报价函,列明本项目需收取费用的项目及金额。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并加盖公章,资料不齐全则不予受理。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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