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民用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MH/T7003-2017)第9.1.2条关于双层围界间距不小于3米的要求,结合既有围界的实际使用状态与破损情况,本次拟对机场南侧四段围界实施更新改造,并同步对相应区域的围界安防系统开展配套改造,涉及改造范围共约1802米。
依据《民用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MH/T7003-2017)第9.1.2条关于双层围界间距不小于3米的要求,结合既有围界的实际使用状态与破损情况,本次拟对机场南侧四段围界实施更新改造,并同步对相应区域的围界安防系统开展配套改造,涉及改造范围共约1802米。
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各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要求:(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或政府部门颁发的其他商业登记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和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在本企业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民航机场工程专业),注册证证书注册专业有效期和使用有效期均在有效期内,注册证书上有个人签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为本单位在职员工,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符合《民航局机场司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关意见的通知》的除外,但要说明具体情况);(5)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求:投标人须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书),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为同一人;(6)信誉要求:①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 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②投标人不得被列入深圳机场集团失信供应商名单;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不超过2家;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以承接飞行区场道工程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员工,按格式提供联合体协议。本项目不允许挂靠、转包,不得违法分包;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如发现本项目金额、联系方式有误,或原网页已失效,欢迎反馈。采纳后将奖励 VIP 解锁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