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见询价文件内容。
详见询价文件内容。
资格条件: 1. 主体资质要求:报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集团(或总公司)性质的报价人必须明确是集团(或总公司)自身作为报价人,还是集团(或总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作为报价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需涵盖食品经营相关范围(证明文件:须提供报价人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2. 食品经营资质有效性审查:报价人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证明文件: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加盖报价人公章。3. 开票资质合规性审查: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开具按照国家规定有效税率执行(证明文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报价人公章,格式自拟)。4. 过往服务业绩达标审查:报价人自2023年5月1日起至报价截止日(业绩认定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至少具有1项服务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报价人的合同扫描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合同扫描件信息须清晰体现包括合同封面、合同主要内容、合同签署时间、签字盖章页、合同相应的全额发票等关键信息)。5. 失信及黑名单信息核查:报价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严重失信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单,以及未被列入“信用电力”网站(creditpower.cec.org.cn)“黑名单”(证明文件:报价人须提供上述网站的查询截图文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最终以采购人在开价当日的相关网站查询结果为准)。6. 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证明文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报价人公章,格式自拟)。7. 供应的产品需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证明文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实体公章,格式自拟)。提供的产品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报价单位应免费更换、退货处理:报价人不得提供临期产品,临期产品定义为:(1)保质期1年及以上的,距离保质期届满日不足45天;(2)保质期6个月以上不足1年的,距离保质期届满日不足30天;(3)保质期90天以上不足6个月的,距离保质期届满日不足15天;(4)保质期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距离保质期届满日不足10天;(5)保质期16天以上不足30天的,距离保质期届满日不足5天;(6)保质期少于16天的,距离保质期届满日不足2天;(7)国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或行业规范对特定品类临期食品认定标准有更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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