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本项目所在地、行业颁布的有关现行勘察、施工、验收的规范、法规、标准、任务书要求,进行本项目全过程勘察及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工程勘察:地形测绘、岩土工程勘察(必要时可分为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和施工补充勘察等阶段)、工程物探、地下管线探测(含道路内及道路外周边现状道路和规划道路范围内管线探测)、工程测量、苗木(如有)等其他勘察服务相关工作,出具勘察文件。(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编制本工程所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相关报告,聘请专家评审并通过专家评审,负责配合甲方通过有关本项目相关专项评估咨询及报建工作。(3)报建与审批配合:协助甲方办理燃气、供电、城轨、地铁等相关部门与勘察相关审批手续,协助甲方顺利取得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批复文件;配合通过政府报建、审查、验收工作,并在相关文件上签署意见。(4)会议与现场施工配合:参加相关汇报会、讨论会、相关施工现场会议及其他相关设计、施工、审查配合工作;为工程设计及施工提供必要的技术咨询、配合服务,参加疑难问题的答疑及专项讨论会,并提供意见和解决措施;参加施工验槽、基础验收、竣工验收,协助竣工图审核、结算审计配合。(5)甲方要求办理的与本工程勘察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务。其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