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规模:预计采购金额1987.04万元(含税),中标人根据投资系统各公司发出的订单分批进行供货,最终采购数量以订单下达的实际采购数量为准,招标人不承诺采购量。采购单价限价根据投资公司上一轮合同平均价、市场询价以及集团采购价情况综合确定。
采购规模:预计采购金额1987.04万元(含税),中标人根据投资系统各公司发出的订单分批进行供货,最终采购数量以订单下达的实际采购数量为准,招标人不承诺采购量。采购单价限价根据投资公司上一轮合同平均价、市场询价以及集团采购价情况综合确定。
资格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证明文件扫描件(若投标人为分公司,需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授权盖章证明文件)。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许可经营范围包含四氢噻吩。(提供许可证书复印件)3、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1)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如制造商为国内制造商,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范围包含四氢噻吩;(2)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经销授权证明(如制造商为国内制造商,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范围包含四氢噻吩。如制造商为国外制造商,授权代理商需提供该产品的进口报关单,原产地证明文件);1)若出现2家及以上代理商所投所有货物如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或同一品牌不同型号,只能有一个合格投标人。确定原则为(按先后顺序判定):a.以提供有效且针对本招标项目的授权为准。如提供的授权均为有效授权的,以提供了针对本招标项目授权的投标人为合格投标人;b.以出具授权的时间为准。如出具的授权全部是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其中授权时间距截标时间最近的为合格投标人;c.若出现授权时间距截标时间相同且有两个或以上的代理商则该品牌所有投标人作不合格投标人处理。(3)若同一制造商同时与具有唯一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则制造商为合格投标人,不接受该制造商所有代理商的投标文件。4、投标人须承诺本项目所购产品除必需的实验化学药品外,不得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材料,要符合国家相关安全和环保标准要求。(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5、投标人或制造商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一项合同采购数量在5吨或以上的四氢噻吩销售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封面页、内容页、合同数量页、盖章页)复印件。若提供框架合同且未体现采购数量的,需同时提供该框架合同下能够体现采购数量的详细订单或发票或“买方企业出具的业绩证明(加盖买方企业公章,无公章业绩不认可)”,以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或发票数量之和或业绩证明数量为准;若提供的证明材料因模糊不清或未体现采购数量等原因无法判定的,对应业绩不予认可。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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