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析招标人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认定的申报材料及评审意见,指导修订并完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认定材料。2.整编、核实认定材料的有效性、逻辑关联性和准确性。3.指导、配合招标人将申报材料递交到政府指定部门收文窗口,材料的递交形式以政府主管部门通知为准。4.负责申报相关资料以及申报咨询辅导工作。需完善相关材料清单主要包括(不限于):近三年内知识产权材料、人员情况说明材料、研发台账的梳理及项目分配、研究开发活动证明材料及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材料等。5.负责提供全套申请流程、关键节点安排、研发投入分析、软件著作权及发明专利规划与申报等咨询指导服务。6.协助、配合招标人完成复审认定要求的其它工作。注:具体以招标文件需求及评审要求等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