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建工集团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诉讼、仲裁法律事务服务集中采购(综合评估法)
深圳市光明建工集团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诉讼、仲裁法律事务服务集中采购(综合评估法)
资格条件: 1.注册条件:必须在深圳市特区建工招采平台(https://zcpt.szcg.cn/)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 2.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并能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如“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重大行政处罚、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未被列为被执行人,也未在特区建工系统内被评定为不合格; (3)无利益冲突; (4)总所、分所不得同时投标,本项目允许律师总所授权分所投标,存在多家分所的律师事务所仅能授权一家分所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报名截止时总所、分所或多家分所同时报名或投标的,则所有报名或投标无效。 3.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团队负责人及主办律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团队负责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并执业八年及以上; (2)团队主办律师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并执业三年及以上; (3)服务团队负责人或主办律师具备近三年胜诉或减损案件累计数量不少于5例,且案由为《民事案件案由规定》“115.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及下属案由; (4)近三年无不良记录,未受到主管部门、监管部门的惩戒、处罚等,也未在特区建工系统内被评定为不合格; (5)已购买律师职业责任保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发现本项目金额、联系方式有误,或原网页已失效,欢迎反馈。采纳后将奖励 VIP 解锁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