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政府采购中心2026—2027年度佳木斯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佳木斯市主城区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第1次)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平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6年06月18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征集邀请
佳木斯市政府采购中心拟对佳木斯市政府采购中心2026—2027年度佳木斯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佳木斯市主城区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第1次)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佳木斯市政府采购中心
2.联系人:马超
3.联系方式:***[登录解锁关键信息]
4.联系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市本级长安西路820号
三、征集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佳木斯市政府采购中心2026—2027年度佳木斯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佳木斯市主城区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第1次)
2.征集项目编号:K2308012025000022
3.征集项目简介:(1)为加强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管理,规范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相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黑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6年版)》的有关规定,现开展2026年度佳木斯市本级、向阳区、前进区、东风区、郊区、高新区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入围工作。本次征集范围覆盖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发生在佳木斯市主城区(向阳区、前进区、东风区、郊区、高新区)的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类型包括传统燃油车和新能源车辆。本次采购目的为建立全省统一的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管理机制,通过集中采购降低维修和保养成本,同时实现维修和保养服务标准化和监督管理信息化。(2)各级预算单位可同意执行佳木斯市主城区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征集结果。如有特殊需求,其他县(市)可自行开展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工作,征集结果全市适用。(3)本次征集不包含特种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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