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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边境管理支队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系统收录时间:2026-04-23 08:21
📊 项目核心参数
采购项目名称阿克苏边境管理支队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行业分类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类型服务/商务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 正文内容

项目概况

阿克苏边境管理支队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5月07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KSCG-2026-004

项目名称:阿克苏边境管理支队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4.68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4.68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支队几十辆车采购维修保养服务,维修保养服务包含大修、中修、换季保养、日常养护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履约时间为1年(2026年6月12日至2027年6月11日,具体以实际完成采购签订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的规定(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JY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5)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7)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汽车维修二类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汽车维修二类及以上备案证明资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22日  至 2026年04月29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5月07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5.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及新疆政府采购网(***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阿克苏边境管理支队     

地址:阿克苏市兰干街道兰干社区复兴大道东一巷4号        

联系方式:周警官0997-21922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泽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幸福南路6号锦程·玫瑰园小区1#2#楼401商铺            

联系方式:李凤娇,陈文文158868067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数据报错与有奖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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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单位及方式
🏢 采购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阿克苏边******公司
👤
采购联系人
项目核心负责人
📞
联系电话
138****0000
🔗 项目源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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