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法庭数字化建设项目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参数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法庭数字化建设项目
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法庭数字化建设项目,包含数字庭审、庭审音视频采集、庭审证据展示、配套机房网络、数据存储等内容。
采购数量:1项
主要功能或目标:实现庭审全程录音录像、电子证据展示、智能庭审记录等核心功能,打造多功能数字法庭。
需满足的要求: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三年,须至少具有1项及以上数字法庭/智慧法庭/庭审信息化建设类项目业绩;
3.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或军队保密资质贰级及以上;
4.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5.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所有软硬件产品须符合国家信息安全相关标准,提供原厂质保承诺,配套完善的售后技术服务。
142.00
2026年08月
无
注: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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