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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征求意见公告(第一次)

系统收录时间:2026-04-27 17:23
📊 项目核心参数
采购项目名称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征求意见公告(第一次)

📝 正文内容

我单位拟对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6-JQ61-F3008)
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参数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6-JQ61-F3008)

二、项目概况:

序号
标的名称
品目目录名称
单价(元)
数量
计量单位
总价
备注

1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法律咨询服务
40,000.00
3.00

120,000.00
 

本项目最高限价120,000.00元。

三、技术参数、要求:

一、经济要求:

1 交付(服务)时 间、地点和方式

1.1 服务地点:山西省太原市。

1.2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内。

1.3 服务方式 :按照要求提供法律服务以及每周进行半天现场办公、培训、审查合同、代理 诉讼等。

2 售后服务

2.1 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履行保护秘密义务,在各项行动中提供应急支援保障服务, 保障服务内容包括全流程法理支撑、及时决策咨询、涉法处置与权益维护、舆 情与法律应对及保密要求等。

2.2 投标供应商须承诺提供该服务的技术培训、技术支持,服务内容包括为甲方提供口头或书面法律咨询,合同及法律文书审查、起草、修改,出具法律意见、 律师函等专项法律文书、参与甲方重大事项、商务谈判与会议,为甲方进行法制宣传培训与合规建设,纠纷处理与争议应对,代理甲方诉讼仲裁和每周进行值班驻点办公,服务方团队需保持响应时效,一般合同和文件审查,自收到完 整材料之日起48小时内完成并反馈修改意见,紧急合同按照甲方要求时限完成 ;一般咨询2小时内初步回应,特殊紧急事项30分钟内响应,并按甲方要求1小 时内到场处理,全程跟进处置,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书面方案。根据项目情况,提供产品建档计划等。

2.3 日常维护及服务标准:及时响应、全程跟进、闭环处理。

3 付款及结算方式

本项目不预付货款,货物运达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合同乙方收集发运接收单 、发票、验收报告等资料,提交需求部门办理结算手续,需求部门在甲方两次 月结内付一年年费。

4 报价要求 (

4.1 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4.2 投标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 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进行自主报价,报价为唯一、固定、不可更 改的最终报价。

4.3 报价不得超过项目的最高控制价,超出报价视为投标无 效。

4.4 服务期限内,合同价格不作任何调整,不因市场价格、人员调整等 因素变动而调整。

4.5 报价采用全费用综合包干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 人工费、税费、管理费、交通、通讯、文印、驻场、资料、保险等一切费用, 采购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5 履约保证金

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前,应按合同金额的10%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验收合格后,甲方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 供应商应全面履 行本项目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全部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时限、服务质量、 人员到位、响应效率、保护秘密义务、合规执行、违约责任等,供应商存在服务不达标、擅自更换主办律师、违约、泄密、重大过错、擅自终止服务等情形,甲方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中标供应商应予以赔偿。

★6  知识产权和保护秘密要求

对接触到的保护秘密信息、隐私信息承担严格保护秘密责任,不得泄露或用于非服务目 的。对服务中知悉甲方的技术参数、经济要求、信息数据等条款严格保密,保护秘密期限至信息公开之日止,合同终止后仍需履行保护秘密义务。

二、技术要求

★ 1 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律所不得为外资、 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律师事务所,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律所成立以来未受过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无被吊销执业许可证、停业整顿等情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业内声誉良好,管理机制完善,有依法缴纳 税收的良好记录。

★ 2 供应商拥有稳定的律师团队,供应商成立时间(含合并,合并后按照就高原则把握)需满10年以上,律所执业律师人数不低于30人,服务团队需具有5名(含)以上的执业律师;主办律师不得随意更换,应为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执业年限10年以上,近3年内具备为政府、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服务的工作经验;除主办律师外,团队其他律师应具备丰富 的法律事务相关从业经验,并具有为提供整体法律风险防范方案的能力 ;服务团队其他律师执业年限5年以上,且具备为类似甲方单位提供法律服务或为政府、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服务的工作经验。

★ 3 法律顾问服务包括提供法律咨询,但不限于日常工作、合同纠纷、医患纠纷、劳动人事等方面口头及书面法律咨询,协助起草和审查合同、 章程以及其他重要法律文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分析论证,就重大项目合法合规性及法律风险防范发表意见;供应商每周应安排1名值班律 师专门处理各项甲方法律事务,值班律师每周应不少于半天在甲方现场开展法律服务。供应商每年度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不少于4次8小时的法律专题培训,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培训的主题;免费为甲方工作人 员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供应商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对法律服务过程中遇到的各类情形及有关法律问题出具书面意见,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意见或建议,及时、如实、完整地向甲方报告服务的进展情况。

★ 4 供应商每个自然年度为甲方免费代理2起标的在60万元以内的仲裁或诉讼程序案件,以取得生效法律文书或结案文书为代理结案,超过2起时按国家标准7折代理费标准计付;甲方委托供应商律师代理法律事务时,按国家标准7折代理费标准计付。该自然年度甲方仲裁或诉讼案件不足2起时,累计至下一自然年度免费代理案件数量。

5 供应商需具备完整的管理制度,包括对律所人员的管理制度、案卷的管理制度、案卷的归档管理以及保密制度等。供应商开展法律服务过 程中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处理法律事务,推进工作有序开展,确保法律服 务工作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四、公示时间:

2026年04月28日

2026年05月07日

五、反馈渠道

1.公示有效期内提出,并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预研意见、建议反馈表》PDF扫描件及可编辑版本WORD文档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邮箱,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必要时可提供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2.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不满足三家供应商的,需求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供应商。
3.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机构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机构也不作书面回复。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
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段助理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2026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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