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八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宁河区潘庄镇三产融合乡村振兴项目—乡村人居环境整治(五期工程)(混凝土、沥青、碎石等)公开询比采购
采购编号:CRCC-18JA-SCRH-2026-138(01-02-04-07)
中铁十八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就中国铁建十八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宁河区潘庄镇三产融合乡村振兴项目—乡村人居环境整治(五期工程)(混凝土、沥青、碎石等)组织询价采购,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及询价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宁河区潘庄镇三产融合乡村振兴项目—乡村人居环境整治(五期工程)项目部位于天津市宁河区,本工程分为纪庄子泵站提升改造工程、道路工程和清淤工程等三部分,主要内容为:一、纪庄子泵站提升改造工程(1)提升改造泵房及出水池。(2)提升改造水闸两座,包括进水闸及出水闸。(3)铺设排水管道。(4)铺设灌管道。二、道路工程:包括乡村道路约36条,总长度约1999.3m。三、清淤工程:清淤排灌沟渠约6.10km及沟渠防护125m,清淤坑塘约3300㎡。。
1.2询价内容 详见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铁建云链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
2.2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被列入“2026年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2.3供应商在报价时,如是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4询价响应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5其它要求:
(1)供应商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
(2)供应方纳税信用等级不低于B级;
三、拟采购物资及相关要求
3.1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包件号:CL-01包件名称:建筑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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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项目 名称 |
交货地址 |
交货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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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碎石 |
10-25mm II类 |
t |
4163.00 |
宁河区潘庄镇三产融合乡村振兴项目—乡村人居环境整治(五期工程) |
天津市宁河区潘庄镇指定工地 |
202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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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烧结页岩实心砖 |
MU15 240*115*53 |
m³ |
10.00 |
202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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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草袋 |
840×760mm |
条 |
35490.00 |
202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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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块石 |
100-300mm |
t |
2166.00 |
202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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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预制钢筋混凝土实心方桩 |
ZH 400mm-C40-16m C |
m |
1290.00 |
202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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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商品混凝土 |
C30W6F150 |
m³ |
1600.00 |
202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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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商品混凝土 |
C25 |
m³ |
2.00 |
202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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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商品混凝土 |
C20 |
m³ |
71.00 |
202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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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商品混凝土 |
C15 |
m³ |
68.00 |
202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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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沥青混凝土 |
AC-13 |
t |
84.00 |
202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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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沥青混凝土 |
AC-16 |
t |
126.00 |
202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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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石灰粉煤灰稳定碎石 |
0.8mpa |
t |
638.00 |
202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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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建筑生石灰 |
CL 85-QP |
t |
171.00 |
2026-4 |
3.2技术规格书:
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及要求。
预制钢筋混凝土实心方桩:主筋采用HRB400级钢筋,箍筋采用HPB300级钢筋;混凝土强度等级C40。
C30W6F150混凝土:28天强度≥30MPa,抗渗等级W6,抗冻等级F150。
C25/C20/C15混凝土:执行《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标准,满足对应强度等级要求。
石灰粉煤灰稳定碎石:配合比为石灰:粉煤灰:碎石=8:12:80。
3.3结算和付款
3.3.1采购物资报价规则:
固定价格
3.3.2付款方式
(1)货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承兑汇票、铁建银信或其他金融产品,采用以上金融产品及票据支付的,票据期限不超过6个月,如需贴现的贴息费用双方友好协商承担;
(2)付款周期:产品到场验收合格并完成计价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计价总额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累计支付至计价总额的60%,剩余计价总额的35%于三年内付清,剩余5%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支付;
(3)逾期付款约定:如发生逾期付款,逾期支付利息=未付款货款金额×逾期资金占用费率。逾期资金占用费率以同期一年期LPR为基准,具体执行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协商确定。
3.4拟采购物资相关的要求
3.4.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到站价和运距,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4.2交货期: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全部运抵交付。
3.4.3供货地点:天津市宁河区潘庄镇项目部指定地址。
3.4.4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3.4.5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3.4.6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3.4.7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3.4.8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依据:询价采购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其它要求:/。
四、报价文件递交
4.1此次报价供应商需制作电子报价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报价文件。
4.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07日10时00分。
4.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供应商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资料的上传。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登录解锁关键信息])、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购组织单位:中铁十八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
地 址: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
联 系 人:刘宝权
联系电话:02258098585
电子邮件:***[登录解锁关键信息]
采购人:天津市宁河区中铁十八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宁河区潘庄镇三产融合乡村振兴项目—乡村人居环境整治(五期工程)项目部
2.地 址:天津市宁河区中铁十八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宁河区潘庄镇三产融合乡村振兴项目—乡村人居环境整治(五期工程)项目部
联 系 人:王泽华
联系电话:***[登录解锁关键信息]
电子邮件:653106872@qq.com
2026年04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