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标准和技术要求完成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以及为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而进行的所有调查及踏勘、资料收集、现场勘察及测量、分析研究、按规定参加本项目的专家评审汇报和会务组织、有关上级部门审查及根据审查结论进行必要的修改、补充,直至取得批复。2.勘察设计服务:按现行国家和交通行业标准、规范、规程等的规定开展本项目有关的工程测量、工程地质调查、水文地质调查、水文气象调查等工作内容;完成本项目包括路线、路基、路面、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环境保护及景观设计、进场道路、临时设施、其他工程等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满足国家相关行业对勘察设计深度的要求,为施工方案、实施进度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提供依据,并配合取得相关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