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大唐海西都兰55万千瓦风电三标段项目现需要采购下列物资,现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本次询价采用一轮报价形式。请有意向合作的厂商按如下要求报价:
一、项目概况:
大唐海西都兰55万千瓦风电三标段项目,建设地点:青海省海西州都兰县夏日哈镇旺尕秀区域,项目规模:(青海公司)大唐海西州清洁供暖配套 55 万千瓦风电项目风电场风机基础及安装调试工程施工总承包三标段; 计划工期:2025 年 07 月 01 日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153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16 台风机基础(含吊装平台、地基处理、箱变基础);16 台风机安装(含塔筒、箱变、箱变至风机以及风机内部电缆和通信等电气设备安装);设备试验(含特殊试验)及单体调试;施工期沉降观测;防雷接地;智慧工地建设。
二、采购物资数量见报价表。
三、资格要求:
1.报价物资供应商产品使用材料要满足国家环保标准要求,供货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及具有供货能力的供货商。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要求。
4.履约信用要求: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竞谈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竞谈组织单位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5.投标人近1年不得存在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公司列入“合作方警示名录”。
6.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两个及两个以上报价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关系,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报价。
四、凡参加供应商,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链平台(***[登录解锁关键信息])查询拟参与投标包件进行网上报名、下载电子询价文件。
五、报价截止日期:2026年5月20日10:00,过期不候,报价开启形式:铁建云链平台线上开标。
1.此次投标人需制作电子报价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铁建云链线上递交报价文件。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登录解锁关键信息]),投标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3.如招标人有需求,被评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无偿提供纸质版报价文件,纸质版报价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六、联系方式:
使用单位名称:中铁十七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大唐海西都兰55万千瓦风电三标段项目
项目地址:青海省海西州乌兰县旺尕秀区域
集团物资集采中心联系人:***[登录解锁关键信息] 联系电话 0351 7257718
2026年5月14日
| 中铁十七局集团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大唐海西都兰55万千瓦风电三标段项目灌浆料物资询价采购信息 | ||||||||||||
| 报价单位(签章) | 包件号 | GJL-01 | ||||||||||
| 报价单位地址 | 联系人及电话 | |||||||||||
| 采购编号 | ZT17-JCZX-2026-0648 | |||||||||||
| 序号 | 物资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技术标准及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到站单价(元,不含税) | 到站总价(元,不含税) | 税率 | 到站单价(元,含税) | 到站总价 (元,含税) |
备注 |
| 1 | 灌浆料 | C140 | 该物资品牌需用进口品牌 | 吨 | 31.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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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价说明: | (1)本次报价为到站落地含税价,供应期间内单价不做调整; (2)本包件报价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报价; (3)产品使用材料要满足国家环保标准要求,其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 ; (4)卖方送货时需提供发货清单、材料出厂合格证、质检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且必须加盖红章,随货同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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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价有效期: | 6个月 | |||||||||||
| 技术标准及要求: | 产品生产、制造及出厂验收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不低于《技术规格书》要求。 | |||||||||||
| 数量计算规则: | 按实际验收合格数量结算 | |||||||||||
| 投标限价: | 该包件投标报价价税合计(13%税率)金额不得超过18.738万元。 | |||||||||||
| 简 要 条 款 |
1.运输、卸车: | ■包运输不含卸车 | □包运输含卸车 | |||||||||
| 2.供货期: | ■到货日期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12月30日 □按工地要求 □其它: | |||||||||||
| 3.支付方式: |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实际到货等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产品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材料质量证明书等资料,货到工地验收合格乙方按要求对账后,1个月后支付至本期货物对账开票的85%,工程验收款支付至审计合同结算金额的 97%,剩余3%履约保证金,合同正常履行完毕且买卖双方无任何争议后无息退还,但不解除质量责任。 | |||||||||||
| ■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金额的3%。 | ||||||||||||
| ■银行支付(包括转账、电汇、各类承兑汇票、云信、铁建银信等),卖方自愿承担贴现等费用,并同意按照买方要求,注册办理“铁建银信”业务相关规定、流程。 | ||||||||||||
| [备注]:█或R表示“选用”,□表示“不选用”。 | ||||||||||||
| 警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设有纪检部门,对一切违规违纪行为实施严厉监控,请供需双方务必遵纪守法。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