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资料编制归档、配合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工作及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完成所有设计阶段专项技术方案审查、专家咨询;配合甲方报批、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工作范围以发包人要求及合同签订内容为准;(2)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发包人要求及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含各阶段的报批、各种工程资料的编制费用),配合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工作范围以发包人要求及合同签订内容为准;(3)其他工作:按照招标人工作要求,协助、配合招标人办理项目相关行政审批事宜;协助、配合招标人项目工程结算、竣工决算、资产及资料移交工作,上述工作按项目所在地相关职能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招标人保留调整以上招标范围的权利。2.工期要求:6个月(包含工程设计、工程施工所需的全部时间,其中设计周期不得超过30日历天)。3.质量要求:(1)工程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通过施工图审查取得施工图合格证,且对提供的设计成果质量终身负责。(2)工程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完成本项目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一次性验收合格。具体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