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①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预算编制工作由设计单位牵头,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可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职责分工;预算编制成果文件须提交业主审核,审核结果联合体各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均应予以认可。②完成全套设计成果资料的编制。③施工图审查阶段,配合审图机构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④提供设计相关配合及图纸服务:配合完成各类报建、报审、报批手续,配合专家咨询、资料收集,提供施工全过程设计服务与协调、施工深化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竣工验收配合,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等后续相关服务。(3)施工:完成经招标人认可并通过审核的施工图及经审核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的全部施工工作,包括建设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等相关工作(不包含生产设备);并完成工程结算、竣工图编制、质保等工作;配合招标人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含建设单位操作人员上岗培训)、工程及验收资料归档,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配合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及项目财务决算审计等相关工作,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3)采购: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物料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