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采用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实施。设计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含限额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设计技术交底、专项施工措施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后续相关服务、组织图纸审查或确认、设计优化、驻场设计服务及咨询、竣工验收等);施工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设计优化范围内所有建筑、电气、给排水、结构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采购范围包括完成本项目设计范围内所列设施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培训(含编制使用说明书)、验收、交付、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以及质量保修期的保修等全部工作。投标人承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和整体移交,负责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以及工程质量保修期的保修等全部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控制全面负责,配合业主完成办理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所有内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