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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河芦台大集及周边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周边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和道路两侧提升改造EPC工程总承包项目部商品混凝土、级配碎石公开询比采购

系统收录时间:2026-06-08 13:06
📊 项目核心参数
递交截止时间 ⏱️ 2026-06-09 10:00
招标项目名称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河芦台大集及周边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周边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和道路两侧提升改造EPC工程总承包项目部商品混凝土、级配碎石公开询比采购
标段数量CRCC-18JAXJ-LTDJ-2026-01

📝 正文内容

第一章询价采购公告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河芦台大集及周边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周边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和道路两侧提升改造EPC工程总承包项目部商品混凝土、级配碎石公开询比采购

采购编号:CRCC-18JAXJ-LTDJ-2026-01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河芦台大集及周边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周边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和道路两侧提升改造 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部商品混凝土、透水混凝土、级配碎石组织询价采购,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及询价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宁河芦台大集及周边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周边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和道路两侧提升改造EPC工程总承包(1)周边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对1号路、2 号路、3 号路进行提升改造,长度约621 米,道路面积7089 平方米;对5条临时道路路面进行维修;对周边的临时停车场进行提升改造;新建停车场配套道路,长度约800 米,道路面积8800平方米;对同兴道的排水工程进行改造;对光明路北侧的沟渠进行整治;对现状的综合市场进行提升改造;对周边区域的道路重划交通标线;对滨水东路和长发路交口处商业建筑进行维修改造;沿街建筑外立面安装电子大屏;在光明路与滨水西路交口,及光明路局部路段实施景观照明提升工程。(2)道路两侧提升改造工程:津榆公路整治长度约 7500 米;津榆支线整治长度约 2600 米;津榆公路与长旭路交口绿化景观提升 400 平方米、翻新提升标志 1 座、道路硬化改造 250 平方米;津榆公路与津榆支线交口绿化景观提升 1000 平方米、便道整修 250 平方米;对津榆公路重要节点路段、芦台大桥(津榆公路东段、老铁桥)、 津榆公路与光明路交口的景观照明进行提升改造。

1.2询价内容 详见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铁建云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

2.2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被列入2025年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2.3供应商在报价时,如是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4询价响应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5其它要求: 供应商2025年纳税信用等级达到B级及以上。

三、拟采购物资及相关要求

3.1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包件号:CL-01 包件名称:建筑材料

序号

物资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项目

名称

交货地址

交货日期

1

商品混凝土

C20

m3

46

宁河芦台大集及周边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周边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和道路两侧提升改造EPC工程总承包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指定工地

2026-6

2

商品混凝土

C30

m3

1767

2026-6

3

商品混凝土

C35

m3

18

2026-6

4

透水混凝土

K1 TC30 TZ3.5

m3

77

2026-6

5

级配碎石

20-60mm

t

8584

2026-6

合计

3.2技术规格书:

(一)技术要求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三)合同交货计划

(四)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五)验收要求

3.3结算和付款

3.3.1采购物资报价规则:

固定价格

3.3.2付款方式

1)货款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

铁建银信(%),兑付期限为:个月

银行承兑汇票(%),兑付期限为:个月

商业承兑汇票(%),兑付期限为:个月

其他%)

票据贴息费用由乙方承担。

2)付款周期:产品到场验收合格并完成计价后,9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计价总额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累计支付至计价总额的95%,剩余5%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支付,质保金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起算

3)逾期付款约定:如发生逾期付款,逾期支付利息=未付款货款金额×逾期资金占用费率。逾期资金占用费率以同期一年期LPR为基准,具体执行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协商确定。

3.4.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到站和运距,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4.2交货期: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全部运抵交付

3.4.3供货地点:宁河芦台大集及周边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周边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和道路两侧提升改造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地点

3.4.4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3.4.5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3.4.6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3.4.7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3.4.8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依据:询价采购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其它要求:

四、报价文件递交

4.1此次报价供应商需制作电子报价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报价文件。

4.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平台(www.crccep.cn),供应商须登陆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资料的上传。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建云平台(www.crccep.cn上同时发布。

联系方式

1.采购组织单位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

址:天津市津南区大沽南路中铁十八局东区集采中心

人:田振州

联系电话:***

2.采购人宁河芦台大集及周边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周边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和道路两侧提升改造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

人:贾婷婷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202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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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单位及方式
🏢 招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中铁十八******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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