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1)施工准备阶段:完成项目在施工准备阶段的造价成本管控,主要包括:①协助发包人在项目合同签订前对合同中相关经济条款的复核、修订,避免发包人在合同条款中的经济风险;②根据项目合同,遵循相关技术规范和规程,审核施工图预算(并出具施工图预算审核报告);③在施工图预算审核阶段,对项目投资进行管控,参与施工图优化,按发包人要求达到前期投资管控的要求。(2)施工实施阶段:完成项目在施工阶段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及现场造价跟踪管理服务。主要包括:①参与施工方案优化及经济比选;②工程进度款审核(量价核实),并出具工程进度款审核报告;③对项目工程量进行严格把控,及时核实隐蔽工程量,遵循相关技术规范和规程,确保项目工程量数据准确;④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工程索赔、新增工程综合单价等资料收集、处理、审核及造价控制;⑤对项目相关参建单位的进度款进行审核;⑥对暂估材料及设备、暂估工程的审核认价,编制或审核暂估价材料设备或专业工程暂估项的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⑦征询材料、设备等市场价格,对材料设备等进行市场询价(不少于 3 家)并提供书面意见,对主要建材、大宗材料设备选型、采购等提出建设性咨询意见。(3)施工竣工阶段:根据国家及云南省现行相关规范、项目合同、项目资料等对项目结算进行审核及管控,主要包括:①最终结算工程量的计算及复核,确保结算工程量数据准确;②竣工结算计价审核,确保计价符合规章规范及施工实际情况;③编制竣工结算审计报告等相关成果资料;④对项目相关参建单位的结算款进行审核;⑤提供造价技术支持,协助处理和解决结算争议问题。(4)竣工决算编制:结合项目建安工程费结算审计资料,对建设程序、建设资金使用及相应财务核算管理进行决算编制等。(5)协助招标人整理、完善审计相关资料等与工程造价咨询有关的其他服务,与工程造价咨询有关的其他服务(未涉及的服务内容参照《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4-2017)实施手册》)。如项目存在政府审计的,须配合政府审计单位完成相关审计工作。具体的招标范围采购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中标人需配合采购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价格的理由),具体以招标人委托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