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优化、设计报建、报审配合、有关报批、审批手续、配合招标人内部审查并承诺达到相关要求、配合甲方报行政主管部门审查、专家咨询及评审、资料收集、施工过程和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及相关后续服务等工作内容、现场指导与监督、竣工验收配合、相关设计配合等。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工程施工范围以最终审定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的全部施工内容及相关配套建设;与建筑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范围以经发包人最终书面确认通知的范围为准。招标人有权对发包范围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