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设计、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及建成后的运营。设计:完成本项目建设内容范围内全部工程及配套设施等的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配合完成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专家咨询、组织专家论证会、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施工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设计后期的跟踪服务等,工作范围以合同约定为准。施工:完成本项目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及相关工作,组织验收;完成竣工图的编制、资料归档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 运营:项目竣工验收并具备运营条件后,提供运营托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为本项目提供以运营的需求为导向,组织设计方完善设计;(2)负责统筹项目资金计划、建设时序;(3)组织实施项目建设范围内运营服务、经营性项目及活动策划;(4)负责与招标人签订运营协议,按时缴纳投资收益。运营期限及合作方式本项目合作期限15年,自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起算。项目建成后,中标方作为本项目资产的运营主体;招标人不参与日常运营管理,不承担项目运营亏损。项目投产运营后,招标人按(第1年至5年不低于投入资金的4%;第6年至10年不低于投入资金的5%;第11年至15年不低于投入资金的6%)进行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