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范围:1.1勘察:提交满足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所需要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包括现场钻探、土工试验及报告编制等),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文件规范规定要求,配合招标人完成勘察文件审查及前期审批办理,取得勘察文件审查合格书及相关批复文件、完成施工图审查,根据后续施工进度安排技术人员提供勘察服务等工作,具体工作范围以合同约定为准。1.2设计:包括项目前期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完成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和图纸设计审查及参与专家论证并通过专家评审、配合施工图审图公司审查及调整、配合招标人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工作范围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1.3施工:应包括的全部工程土建、安装及相关配套设施施工工作并负责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档案归档,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